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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    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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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。

    2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账目管理;负责学校资产年度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。

    3.负责学校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验收、入库、调拨、维修、处置等日常管理。

    4.负责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数字化平台并加强管理,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,提高学校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。

    5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和各类物资统计上报工作。

    6.负责学校各类闲置资产的调剂、处置、报废等。

    7.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出租、出借等管理。

    8.负责各部门专项资产的审核、申报和管理工作。

    9.负责做好包括学校土地、公有房屋等产权登记。

    10.负责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等文件,制订学校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。

    11.负责组织和开展学校招标采购工作。

    12.负责组建和维护校内评标专家库。

    13.负责采购工作信息的数据统计汇总及报送工作。

    14.负责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、采购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。

    15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